記者12日從云南省科技廳獲悉,《云南省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費”工作指引(試行)》和《云南省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工作指引(試行)》同步實施,有效期3年。此舉將通過降低成果轉化門檻、破除干事顧慮,為科技成果從實驗室走向市場打通關鍵堵點,助力創新驅動區域高質量發展。

“先使用后付費”模式明確,云南省內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單位將科技成果許可企業使用時,可采用延期支付許可費方式。企業可選擇零門檻費或低門檻費搭配收入提成、階段性支付,或兩者結合的支付方案,大幅降低初期資金壓力。
該模式覆蓋專利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植物新品種權等多類科技成果。其中,財政資金支持產生的應用技術類科技成果,自取得知識產權之日起滿2年未轉化的,原則上納入專項清單公開推動轉化。企業可通過“云南省科技成果轉化智能服務平臺”查詢對接成果,雙方簽訂書面合同并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即可落地。政策同時鼓勵擔保保險機構提供配套服務,政府及園區給予補貼獎勵,支持企業用科技創新券支付許可費。

而盡職免責政策,聚焦科技成果轉化單位及參與人員,明確以“符合改革方向、利于經濟發展”為定性判斷標準,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原則。在勤勉盡職、無非法牟利的前提下,多種非主觀故意導致的損失情形可不予追責。
具體來看,在深化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改革中,因先行先試、缺乏經驗等因素,導致單位利益受損等8類情形;管理人員按照規章制度、內控機制、規范流程開展其他有利于單位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仍給單位造成利益損失等9類情形,均納入免責范圍。科研人員違反科學道德、科技倫理和職業道德規范,未嚴格執行科學技術保密要求,未經單位允許利用職務科技成果創辦企業等6類情形,不得免責。

兩項政策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云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等制定的,形成“降門檻、減顧慮”的格局。科研單位可通過服務平臺發布成果信息,借助對接活動拓寬推廣渠道;轉化參與人員在健全的制度保障下,可更放心投身成果轉化實踐。據介紹,兩項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激發科研單位和人員的轉化積極性,降低中小微企業創新成本,推動更多科技成果在云南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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