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與培訓(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簡稱VET)在各國教育體系中都扮演著重要角色。然而,各國高中職業教育體系的規模各不相同,這背后反映了政策、經濟、社會和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影響。2025年10月30日,經合組織發布了報告《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九國比較研究》(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ystems in Nine Countries),該報告在英國蓋茨比慈善基金會(Gatsby Charitable Foundation)支持下,通過分析奧地利、丹麥、芬蘭、德國、荷蘭、挪威、新加坡、瑞典和瑞士這九個國家的案例,揭示高中階段職業教育體系的多元化設計。
1.高中職業教育在教育體系中扮演重要角色
報告指出,高中職業教育吸引了大量學生。2021年的數據顯示,在可比較的八個國家(不包括新加坡)中,15-19歲高中生選擇職業課程的比例從丹麥的19%到奧地利的68%不等。若將20-24歲的學生納入統計,這一比例還會更高。
高中職業教育的入學和畢業后發展路徑豐富多元。通常,完成初中教育是進入高中職業教育的基本要求,但各國也提供了多種替代入學途徑,如銜接課程和預備項目等。職業教育畢業生通常可繼續接受職業培訓、進入高等教育,或直接投身于多元化的職業領域。以奧地利為例,其“學徒制與高中畢業文憑”(Lehre-mit-Matura)計劃允許學徒在掌握一門專業技能的同時,修讀四門普通教育科目并取得高中畢業證書(Matura),這為他們提供了無限制的大學入學資格。
2.各國采用多種方法進行課程開發和學生評估
各國在職業教育課程開發和實施上采取了多樣化的策略,既有高度集中的模式,也有更為分散的途徑。例如,新加坡的模式相對集中,由教育部負責設定職業教育的課程結構,并由一家公共機構主要負責開發高中后非高等教育(ISCED 4)級別的職業教育課程。而在德國,培訓規定由聯邦政府統一制定,學校課程則由各州自行開發,具體的職業標準則由勞資雙方組成的貿易委員會共同起草。值得注意的是,讓雇主參與課程開發是各國的普遍做法,其參與程度可以從國家層面的課程框架設定,延伸到具體提供者層面的課程設計。
在評估高中職業教育學生的學習成果方面,各國也采用了多種方法。對于核心科目(如官方語言、數學等),職業教育學生通常會參加與普通教育學生相同的標準化評估。職業教育科目的評估方式則更為多樣,例如,芬蘭側重于基于單元的能力展示:學生通過完成真實的工作任務來證明對各模塊的掌握程度,這些任務由教師和企業代表共同評估,而沒有全國性的期末考試。在丹麥,職業教育最終通過一項由外部設定的行業測試來完成,該測試由行業貿易委員會設計,并由一組考官依據國家標準進行評審。
3.高中職業教育包括課堂教學和學徒制
高中職業教育主要由兩大類課程組成:一是以學校教學為主的課程,二是包含大量企業學習元素的課程,其中學徒制是典型代表。各國高中職業教育課程中,企業學習的程度差異巨大。2021年的數據顯示,在七個可比較的國家(不包括荷蘭和新加坡)中,參與“校企結合課程”的高中職業學生比例從瑞典的8%到丹麥的100%不等。在這些課程中,企業學習通常占總課程的25%至90%,具體來看,瑞典最受歡迎的是為期三年的校本課程,其中包含至少15周的企業培訓(Arbetsplatsf?rlagt l?rande,簡稱APL)。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丹麥幾乎所有高中職業教育都采取學徒制模式,學生至少有50%的時間在公司進行帶薪培訓。
4.職業教育提供者呈現多元化
職業教育提供者呈現出多元化的格局,既有提供廣泛專業選擇的機構,也有專注于特定領域或目標群體的學校。大多數國家都普遍采取公共與私人機構混合提供服務的模式。以荷蘭為例,其高中職業教育主要由39個公共資助的區域培訓中心(Regionale Opleidingen Centra,簡稱ROCs)、16所職業學院、一所警察學院以及約100家獲得認可的私人機構共同承擔。而在芬蘭,注冊的提供者數量高達139家,其類型多樣,既有服務于整個區域的大型、多學科的市級學院,也有專注于特定行業或服務語言少數群體的小型專業化私立或國有學校。
5.各國職業教育師資的專業要求與發展多樣化
各國對職業教育教師和培訓師的專業素養提出了多樣化的要求,旨在確保他們在技術和教學能力上均達到標準,并能通過持續的專業發展,緊密跟進行業領域的最新動態。例如,在新加坡,主要公共職業教育機構的教師(被稱為“講師”)必須具備深厚的行業專業知識,并且通常由其雇主提供內部教學培訓。挪威則規定職業教師須持有行業證書和至少四年工作經驗,并允許他們在完成為期一年的兼職的實踐教學教育(Practical Pedagogical Education)后,即可開始授課。
6.各國職業教育治理模式多樣
各國職業教育體系中,職責的下放程度和具體承擔者,均因其獨特的國家背景而有所不同,雇主、職業教育提供者和地方當局承擔不同職責。例如,在瑞士,聯邦政府負責制定框架性法律,26個州則承擔資助和監督職業學校的職責,而專業組織則提供公司間課程并深度參與課程的更新工作。在丹麥,國家層面負責發布總體性規定,行業貿易委員會則具體負責設計詳細課程并批準培訓公司,同時,社會伙伴積極參與到職業教育提供者的董事會和委員會中。
7.各國對高中職業教育的資助方式不同
盡管許多國家普遍致力于最大限度地降低高中職業教育學生的學費負擔,但在課堂教學和企業學習的資助模式上卻存在顯著差異。在所有受調查的歐洲國家中,絕大多數高中職業教育學習者都享有免學費待遇,而新加坡則對高中后非高等教育(ISCED 4)級別的職業教育收取名義上且部分補貼的費用。企業學習的資助模式在各國間也呈現出多樣性。例如,德國的雇主全額承擔學徒的工資和培訓成本,且不接受任何直接的公共補貼;相比之下,挪威的公司則根據學徒期限獲得國家提供的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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