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保障職工創新權益的探索,是近年來一些地方和企業推動完善技能和創新要素參與分配制度的鮮明注腳,是當前深化“產改”的題中應有之義,是讓“多勞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創新者多得”的生動實踐。
“專利權由職工和公司共享,每次專利獲取收益后,我們個人將按照合同約定比例參與分成?!薄叭绻麑@找?萬元,我個人就能分2000元”……據11月11日《工人日報》報道,近日,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舉辦首批共享專利簽約儀式,兩名一線職工的發明創造專利與轉化單位簽訂技術許可合同,共享專利權。為激發職工創新創造熱情,該公司2024年10月出臺《職工發明創造與公司共享專利權管理規定》,其中提出,職工自主開展、自發研究為主要形式的創新成果由公司和職工按照一定比例共享。
一段時間以來,企業職工創新成果存在轉化難、激勵不足的痛點,一些企業和職工對創新成果的歸屬、收益分配存在爭議,包括在創新成果認定中,存在是否“主要利用企業物質條件”的模糊地帶,職工自主創新創造的積極性不高。上述企業以制度化方式明確職工能夠以產權共享的形式獲得創新收益,讓“下班后的發明”不再面臨權屬爭議,職工對在正常工作任務之外、通過額外勞動實現的發明創造所得到的實惠有了更明確預期,既尊重了職工業余創新的自主性,又通過企業渠道實現成果轉化價值的最大化。此舉不僅可以令有志投身創新創造的職工更有獲得感、成就感,而且可以激起更廣泛的創新熱情,助推企業增效、職工增收,使相關行業企業實現更好發展。
在共享專利權之外,近年來,為激發職工創新創造活力,一些地方和企業推出了不少類似的激勵措施和制度供給,以更好保障職工創新權益。比如,實行技術創新成果入股、崗位分紅和股權配置等激勵方式;推廣職工技術創新專項集體合同,將創新類別、獎勵比例等明明白白寫進合同;明確對沒跨進專利“門檻”的“五小”創新成果的獎勵細則,更好保障相關創新者的收益報酬;在升職、職業培訓、學歷教育等方面為發明創造的職工給予傾斜等。
一系列保障職工創新權益的探索,是近年來一些地方和企業推動完善技能和創新要素參與分配制度的鮮明注腳,是當前深化“產改”的題中應有之義,是讓“多勞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創新者多得”的生動實踐。
創新是企業發展的靈魂,時下,這一理念日漸深入人心,一些企業逐漸認識到,創新創造對于優化生產流程、提高生產效率、填補行業空白、提升核心競爭力,進而為企業發展助力、為行業產業發展賦能的重要意義。然而,創新不是一句口號,如何打通創新鏈條上的諸多梗阻,如何更好激發創新創造動力,避免陷入“不管創效多少獎勵都一樣”“高投入低回報”“沒有依據不敢花錢和獎勵”等困境,是較為棘手的現實問題。
眼下一些地方和企業的舉措因地制宜、與時俱進,比如激勵模式從“一次性”走向“可持續”,激勵辦法從“零散化”到“系統化”,評價標準從“看結果”轉向“看綜合”等,對更多地方和企業不乏啟示。事實證明,只有真誠地尊重、認可并回饋創新的價值,才能匯聚更多智慧與力量,夯實高質量發展的人才根基,助力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行穩致遠。
不久前發布的“十五五”規劃建議明確指出,“健全各類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初次分配機制,促進多勞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創新者多得”。今年5月印發的《關于加大國有企業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勵的通知》也明確提出,“鼓勵企業創新多元化激勵方式,完善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技能人才激勵和人才評價體系”。以“真金白銀”支持職工創新,讓技術創新帶來的獲得感實實在在,期待這方面的好做法更多涌現,進一步凝聚廣大職工智慧、激發創新潛力、服務轉型發展,形成多方共贏的良性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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